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挂任职云南省元阳县副县长的曹东勃在《中国青年报》上撰文说,眼下,一些地方的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成了部分地区脱贫攻坚冲刺期要突击完成的重点任务。在这过程中,需处理好三对基本关系。
一是处理好“需要”与“被需要”的关系,注重贫困农民的主观感受。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为了保障农民住房安全、满足“居者有其屋”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能异化为“政绩工程”和“数字脱贫”的游戏,满足政府的“被需要”。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必须深入调研,针对贫困农户的人口结构、生活习惯和宅基地所在环境等具体特点,一户一策地开展工作。
二是处理好改善生活境遇与厚植发展潜能的关系,激活贫困农民的内生动力。说到底,危房改造指向的只是改善生活境遇的短期目标,而永久摆脱贫困需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教扶贫等更具基础性的工作才能实现。我们可以为危房改造设定一个时间节点,但厚植长远发展潜能、激活农民内生动力的工作,却需要更漫长的过程。
三是处理好增强国家认证能力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自主性的关系,形成有效运作的社会治理架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工作基础是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这种趋向精准的国家认证能力是建立在地方和基层政权自主性同步增强的基础上的,两者并不矛盾。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不光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基层的影响和指导,还必须因势利导地发挥基层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相向而行,产生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