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培育生产性服务主体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罗明忠
  今年是“农业质量年”,从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已成为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基于现实国情与制度安排,相当长时期内,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将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然而,传统普通农户的小规模分散化经营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成本高、劳力缺、技能低、品牌差、质量次等挑战。面对这些难题,重要破解之策就是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东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性服务主体,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服务定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生产型、服务型和生产服务型,需要进一步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服务定位,鼓励其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双轮驱动”,拓宽生产服务功能,坚持代耕代种、代管代收、联耕联种、加工销售和市场信息等一体化全程式农业综合服务,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周围农民的带动辐射和生产服务能力。
  第二,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重点是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增强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提高其农业生产技能,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队伍,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准备持续的人力资源基础。
  第三,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传导功能。顺应新时代“互联网+农业”发展的要求,不断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改进农业生产服务手段,拓宽农业生产服务渠道;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传导媒介功能,提升其对农业信息化的推动作用,加快农业生产新技术的推广使用,改善农业生产服务效率,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健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与合作。培育多元化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合作机制。既要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和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业技术推广和生产服务全覆盖;又要坚持农业生产的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和服务主体相结合、农业技术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户和生产服务主体相结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将农业引向提质增效的高质量发展轨道。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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