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向土壤污染宣战须三管齐下

  作者白杨林来稿说,上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土壤污染不仅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不易修复等特点,而且会直接造成农产品产量和品质下降,危害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影响人体健康。所以说,防治土壤污染就像治水、治空气一样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向土壤污染宣战,须从“防”“治”“惩”三个层面入手,三管齐下,合理施策。
  一要“防”。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但主体尚好,因此“防”远重于“治”,必须把更大精力投入到防止土壤污染蔓延上。坚决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能有预防花一块钱而不舍、管控花十块钱而不得、末端治理一百块钱却不心疼的思维。对那些尚未被污染的土壤,必须优先保护,打好“预防针”,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比如,合理控制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设生态农业等。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责任。
  二要“治”。土壤污染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企业、社会等各个方面。这就需要各个部门间科学分工、合理施策,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尤其要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会诊土壤污染现状,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治方案,消除污染源,斩断污染链。特别要重视的是,在作物消毒、土壤清洗、土地修复等新兴产业领域,要鼓励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但必须防止“抗生素滥用”式的二次污染。
  三要“惩”。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划及行动部署。今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从顶层设计层面完善相关法律,以规则破解“毒地”困局,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走上法治轨道,这样的努力我们乐于见到。下一步,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对污染行为严惩不贷,必要时还要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总之,土壤是人类赖以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三管齐下,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我们脚下这片土地,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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