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技日报》报道,有网友爆料,作为某网站的“熟客”,却受到“价格歧视”,比普通用户承担了更高的费用。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很多网友通过对比才发现,自己也深陷“杀熟”陷阱之中。
从技术角度讲,网络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的采集处理,针对每个用户的以往选择、使用偏好、个人信息等数据,做出相应的“用户画像”,以提升消费服务的效率和用户满意度。
平台获取用户行为和偏好信息的渠道,就是通过cookie等技术手段,不断采集用户的大数据,然后通过特定算法达到商业目的。
从技术初衷来说,大数据背景下的个性化服务本是平台和用户双赢的效果。一方面,用户可以享受到高效服务;另一方面,平台和商家能够通过数据反馈提高服务层次,甚至可以预判消费偏好获取其他利益,例如,商业信息的精准个性化投放等。
不过,大数据技术在电子商务营销实践中却时常走了样。有的利用数据采集和分析功能实施价格歧视。当平台发现某位消费者长期以来只使用某款网络服务时,这就说明该用户正在失去价格比较的能力,“杀熟”就成为应有之义。有的利用信息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大数据时代,平台通过预判用户爱好,以信息推荐等方式推送那些用户喜欢,或者应该喜欢的信息,商业因素就夹杂在这些信息之中。表面看是用户自己选择想浏览的信息,实则是平台以算法推荐等方式决定用户能够看到的信息。一旦消费者被数据“孤立”,势必会落入商家与平台“勾结”的局面。缺乏全面知情权的消费者,最终也会丧失公平交易的权利。
网络技术本身就是双刃剑,如何趋利避害才是新经济时代的重要课题。这次事件曝光出来的“价格歧视”,只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网络经济弊端的冰山一角。这也意味着,法律和监管要与时俱进,不能再继续缺位。 朱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