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食品药品安全

电影院涉嫌销售问题食品被查

10元的面包被罚1万元

  春节期间,各大电影院周边消费火爆,比如说看电影时人手一份的爆米花、可乐、咖啡、面包……就在影院零食随着大片同步热卖之际,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也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聚焦到那些小零食上,并查获了一家涉嫌经营问题食品的电影院。
  近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在辖区一家电影院查获一款问题面包。据悉,当事人自行制作面包(蓝莓香雪),以单价10元一个的价格放置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该自行制作的面包经抽样检测质量不合格,主要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国家规定。截至执法人员检查前,该问题面包共售出5个,总销售金额40元(其中两个以5元/个的折扣价销售)。另查明,当事人自行制作的面包除被抽样及售出外其余已报损;其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停止了自制面包销售。
  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自行制作并销售经抽样检测不合格的面包,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之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目前,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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