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舟山打响美丽乡村建设三年攻坚战

打造美丽乡村的海岛样板

  □本报记者 李军 通讯员 余海芳
  本报讯 为全面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助推海上花园城市和“四个舟山”(即创新舟山、开放舟山、品质舟山、幸福舟山)建设,舟山市日前出台《舟山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三年,该市将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品质提升、富民产业提升、乡风文明提升、基层基础提升五大攻坚行动,全域推进美丽乡村生态美、形态美、业态美、文态美、治理美,加速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从“盆景”向“风景”转变,把“舟山美丽乡村”打造成国家名片。
  根据《实施意见》,未来三年,该市将围绕全域景区化目标,在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重点打造普陀东极岛等5个以上国际化美丽小岛;建设定海马岙村等1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10条以上美丽乡村主题风景线,30个以上美丽小岛;创建21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3A级景区村庄),累计达到27个以上,40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累计达到100个以上,县级美丽渔(农)村140个;创建1000家以上“岛居舟山”渔(农)家精品民宿,培育1万户以上美丽庭院,全市美丽渔(农)村四级联创实现全覆盖。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把舟山渔(农)村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具有海岛优美自然风光、独特文化风情、理想栖居环境的美丽花园、美满家园、美好乐园,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区范本”“海岛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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