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通讯员 沈雁
本报讯 记者从省工商局11月7日召开的“双11”定向监测实务公示会上了解到,省工商局已在全系统部署开展2017年“双11”定向监测,以进一步加强2017年“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监管,评估市场风险,警示和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定向监测的精准度和靶向性,此次省工商局从天猫、淘宝、蘑菇街、贝贝等全国主要网络交易平台上,抽取了5000家注册在浙江的活跃网店作为重点监测样本。在监测方式上,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省工商局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归纳分析常见违法行为的特征语义、表达方式、行为习惯等特征,完善搜索策略和规则;另一方面发动全系统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对网店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筛选和分析判断。同时,动员活跃买家、消费义工、志愿者、媒体通过开展体验式消费、抽样买样、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参与行动。务求形成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监测成果。
据了解,“双11”主要监测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营者的身份,重点监测未亮照亮标,伪造或冒用他人身份的情况;二是发布的商品信息,重点监测是否发布了国家明令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擅自销售的商品;三是假冒侵权的线索,重点监测“傍名牌”的商标标识,关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同品牌商品;四是网络违法广告,重点监测使用禁止性内容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五是网络刷单炒信,重点监测在“双11”前期突击增长销量、大量相同评价和集中销售低价商品的情况;六是“双11”促销行为,重点监测虚构价格再促销、虚构库存不发货、相关承诺不履行等行为;七是网络交易规则,重点监测“双11”期间各类网站(网店)活动规则以违法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截至目前,省工商局已通过技术检测发现了第一批284条违法线索,涉及97家网店。该局已经将批次线索下发属地监管部门进行核查确认,并在“双11”期间进行重点监控。据悉,监测结束后,该局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并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