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消费

治理捆绑销售要靠法律制约

  10月9日,某演员发微博表示,作为携程资深用户,自己曾多次发现并手动取消隐藏在订票信息下的“预选保险框”,但仍百密一疏“中招”过,她要求携程诚实面对问题,向公众致歉。
  包括携程网在内的在线旅游网站玩捆绑销售把戏,早已是行业顽疾,屡屡被媒体曝光。对在线旅游网站来说,捆绑销售是一块肥肉,油水相当大,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中,很大一块来自捆绑销售提供的服务和商品。该演员发微博炮轰携程捆绑销售,所产生的轰动效应,只不过再一次让人们的目光关注到在线旅游网站的这个行业顽疾,对真正治理这个顽疾,恐怕起不到实质性作用。
  从法律角度说,在线旅游网站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捆绑销售把戏,毫无疑问,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真实说明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在线旅游网站环环设置的默认选项,客观上导致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遭受侵害,稍不注意就被默认选项所坑,这也是在线旅游网站捆绑销售遭受诟病的根源所在。
  在线旅游网站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附加销售一些产品,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设置陷阱,坑害消费者,这是底线原则。不过,治理在线旅游网站捆绑销售顽疾,在该演员一声怒吼的微博炮轰之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方面,应当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包括在线旅游网站在内的商家提供的附加服务,不得以设置默认选项的方式提供附加服务产品。应当是消费者想购买附加服务,选择需要的服务,而不是消费者不想购买某项附加服务,才取消不需要的服务。民航局运输司发布的《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中就有类似规定,在销售机票时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以有效避免旅客误选的情形发生。另一方面,要提高在线旅游网站捆绑销售的违法违规成本。除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依据、方便消费者成功维权之外,还必须对这种经营模式进行处罚,轻则罚款,重则吊销营业执照,甚至有必要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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