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凌紫
本报讯 8月17日,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为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我省将在未来五年建成100个左右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打造农业“两区”升级版。为实现这一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两区”办已于日前出台《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此作出明确和部署。
“‘十二五’期间我省已建成107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20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511个特色农业精品园。下一步,将在现有基础上,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协调的要求,创建一批区域范围更广、内涵更丰富、建设水平更高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省农业“两区”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导则》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建设标准:一是规划布局美。园区规划面积要求平原达到40平方公里以上、山区达到60平方公里以上,其中核心区面积2万亩以上,园区内包含至少1个融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功能于一体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村庄达到美丽村庄要求,至少有1个AAA级景区村庄。二是产业融合深。形成1-3个优势突出、特色明显并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建成至少一条以主导产业为基础、融生产、加工、营销等为一体的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三是主体活力强。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培育新型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四是绿色体系全。建立主体小循环和园区中循环相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体系。五是质量品牌优。推进“标准化+”农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六是农科结合紧。有较强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农业产业、资源利用、绿色生态、农产品质量安全、设施装备、信息化和跨界融合为重点的产学研创体系,拥有一定数量的农业科技型企业。七是体制机制新。改革农业投入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涉农服务机制。八是综合效益好。经济效益突出,园区主导产业亩均产出比全县平均高出20%以上,且社会、生态效益明显。“我们首次建立负面清单,以此保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正确方向及质量。”省农业“两区”办负责人说。《导则》要求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强化农业基本属性,防止建成非农产业园;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禁变相开发房地产;强化集聚特色发展,避免搞成“大杂烩”;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杜绝变成私人庄园。
据了解,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将分批进行,首批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