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法制

你出地我出钱宅基地上“合作建房”生纠纷

  一方出宅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联合建造房屋。这样的联建房因为不符合农村建房政策,往往伴随着不少法律风险。这不,杭州市淳安县的两户村民前不久就因为联建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亲戚联手建新房 一朝征迁起矛盾
  淳安县文昌镇的赵宇和左口乡的钱强是一对连襟,两家人相处还算融洽。
  钱强的老家比较偏远,地理环境差,交通不便。这几年,钱强赚了些钱,就想着给家里建套新房子,但不愿继续留在老家。赵宇的老家靠近公路边,交通方便,离县城也近。可是,赵宇经济条件有限,虽然家里有多余的宅基地却无力建房。
  于是,两家人一合计,由赵宇出地基,钱强出资金,合伙建一幢民房。在此期间,两人的妻弟李叶也出了2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于是,一套占地60多平方米共4层的联建房很快建成。
  经协商,赵宇因为家里有房,没有入住联建房,而钱强和李叶则分住在这套住房里。几年下来,三方相安无事。
  可是这样的平静却在2014年被打破。因杭黄铁路建设配套工程,三家联建的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评估补偿款90余万元。
  这笔征迁款怎么分?当年建房的时候,三方并没有考虑到征迁问题,更没有就分配问题作任何协商。于是,原本的亲戚变成了冤家,赵宇和钱强对征迁款的分配问题各有说法。“没有我的宅基地,你住不进去。”赵宇主张自己要分得征迁款的60%份额。“没有我出钱,这个房子也建不起来。”钱强认为房子拆了,自己损失最大,至少要分八成的征迁款。
  在争吵中,双方都怕自己吃亏,谁也不肯退让。当地的村、镇调委会先后组织了多次调解,提出好几套分配方案,但都没有令双方满意,调解不了了之。这笔补偿款也因此暂存于宅基地所在村的村委会账户里,无法分配。
巧唤亲情平争执 妥善分配解难题
  今年4月份,眼看着征迁款拿不到,自己又要重新筹钱买房,钱强坐不住了,主动找到了青溪司法所,希望通过调解尽快处理好征迁款分配问题。
  了解双方的情况后,作为本次纠纷调解员的青溪司法所所长汪向华很快意识到,这事非常棘手。赵宇作为本村人,并不缺房子住,加上钱又放在本村账户里,所以对调解并不积极。而钱强虽然急着拿钱买新房,但不肯吃一点亏,坚决要求多分一些份额。
  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但汪向华并没有放弃,而是私下里一次次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征迁补偿是给房屋产权所有人的,你们这套联建房宅地基是赵宇的,按规定这笔补偿款应该给赵宇。更何况你们建房时没有任何协议,即便是诉讼,你也不占理。”调解员的分析,钱强虽然心里有数,可是当初拿了所有积蓄建了房子,如今房子拆了,自己连住的地方都没了,如何甘心?“说法理行不通,就讲情理。”考虑到联建房的特殊性,汪向华在调解中必须考虑出资建房一方的利益,于是决定调整一下方案,打起了“感情牌”。“房子拆了,你的宅基地没有一点损失,只不过是换了块地,还有其他征迁补偿款。他呢,当初建的房子没了,现在任何补偿都拿不到。你们都是亲戚,何不让一步?”对于调解员的劝说,赵宇坚持认为,钱强只能拿回建房成本。可是当初的建房成本,根本无法支付如今的房价。
  正当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始终沉默的李叶站出来表了个态:放弃征迁款。李叶说,大家都是亲戚,现在为了征迁款闹成这样,这并不是自己愿意看到的结果。如今,自家宅基地得到的其他赔偿已经足够他一个人生活,至于这90多万征迁款就不参与分配了。
  李叶的表态出乎赵宇和钱强的意料,同时也给接下来的调解带来了转折。“你们都是亲戚,李叶宁愿自己租房住,也不愿意毁了这份亲情。你们两个姐夫闹成这样,实在不应该。”汪向华对比着李叶的态度,继续做着赵宇和钱强的思想工作。
  此后,又经过几轮协商,赵宇和钱强在调解员的情感攻势下,最终作出了让步。双方同意:在征迁款中提取建房成本归还钱强,剩余部分则由双方平均分配。至此,这起因联建房征迁款分配引起的纠纷终于得到顺利化解。(本文所涉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陈赛男 姚飞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