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透露,2016年,缺陷汽车召回数量首次在一年内突破千万辆。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截至2016年底,根据这一制度累计实施缺陷汽车召回1295次,涉及车辆3668万辆。
去年汽车召回数同比增103%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3年颁布实施以来,汽车召回数量明显增加,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突破500万辆,2016年首次突破1000万辆,达到1132.56万辆,同比增长103%。同时,通过启动缺陷调查促使企业采取召回措施的比例近年来逐步上升。汽车召回从2014年开始突破60%,达65%后,2015年为64%,2016年上升到75%以上。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案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约谈大众、通用、高田公司等相关生产企业负责人4次,在2016年全部汽车召回活动所涉及的1132.56万辆车辆中,851.84万辆是在国家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实施的,占全部召回数量的75.21%。同时,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组织了17家省局对生产企业的汽车召回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覆盖了生产企业和召回实施场所。
气囊和安全带问题涉及数量最多
据了解,引发召回的缺陷问题比较集中。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缺陷依次是: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64次,涉及数量最多,为643.02万辆;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召回28次,涉及数量241.98万辆;再次是车身问题召回29次,涉及数量85.29万辆,位居第三位。
据介绍,由于产品生产销售的全球化、国际化趋势,某一种产品缺陷导致的召回问题,在境外发生的,在境内往往也会存在。对此,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部分国际品牌在不同国家召回方式存在差异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监测、数据比对和技术分析等工作,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在境内同步实施召回。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国各个汽车生产企业为消除车辆缺陷投入召回活动的直接经济成本超过210亿元,为广大消费者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同时也相当于为消费者预防了超过210亿元的经济损失,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段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