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传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农产品的要求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安全、吃得健康”转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对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建设,我省已初步形成“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乡镇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全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58个县(市、区)在中央财政扶持下建设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其中40个已竣工验收、18个在建,基本实现涉农县全覆盖;1162个乡镇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一大批自动化程度高、精度高的仪器设备在日常检测工作中得到应用,检测品种由蔬菜、畜产品扩展到水果茶叶、土壤水体,检测精度由毫克提高到微克、纳克,检测参数由几个增加到几十个、几百个。同时,通过技能比武、跟班学习、结对帮扶等形式,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不断提高。全省有720人次取得省农业厅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合格证书,有力指导了农产品安全生产。
而今,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正面临着三个方面的挑战和压力:一是监管体制改革带来新挑战。根据2013年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的新一轮调整,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这就意味着农业部门不光要管种植养殖,还有可能要根据当地政府确定的职责,管收购、储存、运输,不光要管农药、兽药,还要管收储运中可能用到的保鲜剂、防腐剂等。特别是作为技术支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前收储运环节很少涉及,如何保证“会检测、检得出、检得准”,这些都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面临的新挑战。二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涌现带来新问题。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合理有效监管,既支持创新发展又防止出现偏差,既不能管死又要防范可能的风险,值得思考。三是检测机构整合带来新压力。特别是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被整合后,迫切需要理顺监管工作与整合后检测工作的衔接配合问题。
基于此,笔者认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关键要解决“怎么建”“怎么用”“怎么管”三个问题:
首先,要解决“怎么建”的问题。
一是公益性导向要坚持。特别是农业部门内部的检测机构,不仅仅是为了检测数据而检测,还承担着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服务等职能。因此,必须坚持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和导向,充分发挥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作用。二是功能定位要明确。要科学定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功能,逐步形成省、市、县协调统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省级要以风险监测为主,市、县(市、区)两级检测机构要以监督抽查为主。省级要进一步发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研究和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发挥对市、县(市、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作用;市、县(市、区)级要不断强化自身的设施配置和检测能力,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预警和技术保障。三是内部整合建站要鼓励。要围绕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要求,鼓励支持农业部门内部整合建站,统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相关检测资源,做大做强自身检测能力。
其次,要解决“怎么用”的问题。
一是要不分你我,充分利用。在检测机构大整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大发展的大背景下,要树立“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理念,不管是农业部门内部的检测机构,还是其他部门的检测机构或者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只要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都要大胆放手使用,积极调动各类检测机构的积极性,促进检测机构提高服务、降低价格、提升能力,通过市场化实现“淘劣择优”。二是要结合优势,各有侧重。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发挥各类检测机构的自身优势,对于例行检测、专项检测、风险评估等需要一定的知识背景、熟悉当地产业发展的检测任务,可多委托农业部门内部检测机构承担任务,以便从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去掌握风险隐患关键点,指导农产品安全生产;对于严格要求“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监督抽查工作来说,在当地农业执法部门抽样后,可以更多地依靠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开展检测,这样既能严格满足“抽检分离”的要求,又能调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弥补农业部门检测能力无法满足检测任务量需要的不足。三是要注重引导,做强做精。对不同类型的检测机构,要结合其自身技术优势和当地产业发展情况,通过合理安排任务来引导其做强做精。
第三,要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一是要加强政府监管。随着国家不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轻审批、重监管”已成为日常监管工作的常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在做好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的同时,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专家实地现场考核关口,防止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滥竽充数”;建立随机抽取检测机构、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二是要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三是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智能监管、全过程监管,运用能力比对验证、飞行检查、部门联动检查等方式,加大综合监督力度,确保检测行为合法合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作者单位:省农业厅质监处图为3月24日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技术人员正在分析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数据。 本报记者 唐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