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磐安县为解决地域环境差、发展空间小的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造血”功能,积极探索异地物业建设,采取“县级主导、公司运作、异地发展、项目建设”的方式,由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统建物业项目,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薄弱村转化。5年来,共完成5个较大的物业项目,并产生效益,全县共转化集体经济薄弱村135个。
政策助推造氛围。2011
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化农村“三资”管理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对于集体经济建设物业项目,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县里将最好的地段资源优先安排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且以最优的用地价格支持物业项目建设。县级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进度,基本实现了当年投入当年出成效的工作推进节奏。
县级主体领发展。2011
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采取统一筹集资金、统一投资开发、统一资产管理、统一收益分配、统一绩效评估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发展异地物业经济。以公司为主体,具体抓好项目审批、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管、物业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工作,较好地解决了项目建设审批环节众多,办事程序复杂,前期工作量大,以村为单位分散式投入受资金、用地、区位限制大,项目落实难等问题。
多方拼盘筹资金。县集体经济发展公司累计筹措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5000万元、省欠发达地区特别扶持资金3070万元、省级薄弱村转化扶持专项资金1542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00万元,加上今年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1200万元,原始资本总额达到1.1亿元,形成了较强的投资实力。
制订规划定目标。2013
年,县政府制定并下发了《磐安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13—2017),提出“三个三分之一”的发展方式(即三分之一发展异地物业;三分之一联系帮扶;三分之一自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5年努力,全县集体经济收入最少的村已达到7.3万元,其中171个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或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工作目标。
强化考核促转化。2013
年,县委、县政府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列入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有效调动了乡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县共有43个村通过盘活自有资源、拓宽发展渠道,完成了薄弱村转化工作。
统一分配显实效。经过几年项目实施,投入效益已开始显现,县集体经济发展公司经营实力不断增强,薄弱村的享受范围不断扩大,分配到村的标准不断提高。公司物业收入由2013年的86万元增加到2016年的260余万元,县里将全部收入统筹分配给经营性收入少于5万元的薄弱村,受惠村从34个增至82个,最高分配资金从2万元增至5万元,人口量少的个别村,仅物业收入分配一项就达到人均300余元。目前,连同村级运转补助、卫生保洁补助、便民中心补助、机关部门结对等资金,全县村级组织运转性收入已超过7.3万元,最高的达到1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