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浙江林业

龙游审理首起猎杀小天鹅入刑案件

  近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猎杀野生动物小天鹅”案件,被告金某某因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这是龙游县第一起因猎杀野生动物小天鹅入刑的案件。
  2015年12月23日上午10时许,龙游县城以东灵山江畔,随着一声枪响,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惨死在非法盗猎者的枪口下。龙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赴案发现场。侦查人员在案发时段现场周边调取了大量视频监控记录,并进行走访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非法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的犯罪事实。
  随着“五水共治”的不断推进,龙游县生态环境大为改善,大量鸟儿在此栖息繁殖。同时,外地大量候鸟会千里迢迢迁徙途经龙游,作短暂栖息休整后再继续往南迁徙。眼下正值候鸟迁徙季节,林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严禁非法猎杀鸟类等野生动物,尤其是大型鸟类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旦猎杀,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詹荣富 应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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