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多措并举抓落实精准扶贫显成效

上半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同比增百分之十六点五

  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10月17日是第三个国家扶贫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以提高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和巩固“消除4600”成果为核心,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切实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壮大扶持力量、创新扶持方式,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扶贫开发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5879元,同比增长16.5%。
  据了解,今年来,我省通过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多措并举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在扶贫搬迁方面,我省扎实推进高山远山群众下山搬迁、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避让搬迁,上半年完成异地搬迁2.6万人。在产业扶贫方面,省农业厅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及时转发农业部等9部门关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按照“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产业精准扶贫发展重点,集中各部门优势加大对特色种养业、设施农业、特色林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的扶持力度,努力提升特色产业对低收入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带动力,全面促进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在继续抓好首批旅游扶贫试点村建设扩大低收入户就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上半年全省来料加工从业人员105万人,人均增收4000元以上。金融扶贫方面,我省继续发挥“丰收爱心卡”扶贫小额信贷功能,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免担保的小额信贷15亿元以上。各地还积极开展扶贫互助会和互助会联合会试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
  同时,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实施光伏小康工程。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光伏小康工程将覆盖18万户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和2100个扶贫重点村,力争每户增收4000元、每村增收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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