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通讯员 杜文博
本报讯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在杭州揭牌。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中心”落户杭州,将有利于更快速有效地处理大量网络消费纠纷,更精准地打击网上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管理,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省是网络大省,是全国最大的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作为电子商务之都,杭州聚集了淘宝、天猫等多个大型交易平台,网络零售总额占全国市场份额近80%。据了解,去年全省共受理网购投诉6.2万件,今年上半年6.1万件,预计全年将突破10万件。此次,“两中心”落户杭州,既是对我省多年来在网络消费维权方面探索实践工作的重要肯定,也是新形势下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支持浙江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重大举措。
这“两中心”将承担哪些维权和商品质量监管重要职能?据悉,“两中心”业务上接受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指导,由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管理。建成后的“两中心”主要将承担起五项职能,一是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维权工作,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二是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开展跨区域消费维权执法协作,探索建立在线电子商务消费维权信息共享机制;三是组织开展网络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网络商品质量监测等任务;四是组织电子商务消费维权、网络商品质量情况数据采集,开展分析应用,为全国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五是开展电子商务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促进消费者提高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