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杨凌紫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以下简称省基金会)印发《创新农作制度试验示范项目资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项目资助办法》)和《民办农技推广平台项目资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平台资助办法》),明确了下一年度创新农作制度试验示范项目及民办农技推广平台项目的创建要求、资助办法。
根据《项目资助办法》,省基金会资助的创新农作制度试验示范项目,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为实施主体。资助项目包括高效种植、养殖和种养结合模式,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等,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同时明确,省基金会将在每年3月份向各市基金会下达当年度资助项目,并拨付资助资金。市基金会在收到资金后一个月内将资助项目资金下达给实施单位。《平台资助办法》提出,民办农技推广平台须集试验、研究、示范、推广、培训为一体,在创新农作制度、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农民等方面发挥作用。平台资助项目的建设以平台主体投入为主,基金会资助、财政支持和社会赞助为补充,每个项目资助标准为20万元。其中,实施效果好、示范作用大、有发展潜力的平台资助项目可再延续资助一年。《平台资助办法》要求,各平台资助项目要具备4项条件:农业专业化水平高,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经营规模适度,基础设施完善,经济效益高;具有较好的试验、示范、培训条件,能够接受职业农民的研修、实习;自愿承担民办农技平台的建设任务。
据了解,2017年度的创新农作制度试验示范项目计划安排65个;民办农技推广平台项目计划安排10个,每市推荐2个。各市基金会将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后向省基金会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要申报的需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