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

老人买菜滑倒致伤残责任谁来担

  在菜场买菜时摔倒,菜场管理方要不要负责?孙阿婆到菜市场买菜,不慎摔倒,造成十级伤残。孙阿婆认为菜场没有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致使其踩到异物滑倒致右髌骨粉碎性骨折,遂将管理方告上法庭。菜场方面则认为,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与他们无关。近日,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酌定被告方应就原告的人身伤害损失承担25%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总计12.7万余元的25%,计3.1万余元。
  孙阿婆受伤一周后,其代理人曾到菜市场了解情况。当时菜市场工作人员出示了孙阿婆受伤后的视频截图,但对于摔倒时的视频,工作人员拒绝直接公开,后原告了解到警方处理时也未调取到监控。
  分析:法院认为,原告孙阿婆至被告菜市场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虽然孙阿婆就其主张的因地面存在异物而滑倒的情况未提供直接证据,但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发时被告方市场内的监控可以反映原告摔倒时和摔倒后的情况,但在原告方交涉过程中,被告并未出示,事后亦未向公安机关提供,在案时也未向法院提供,因此可以认定被告方存在相应管理责任,同时也不排除原告确因地面存在异物而滑倒的事实,为此被告应就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时,孙阿婆作为成年人对自身安全首先负有注意义务,菜市场有其不同于一般公共经营场所的特殊性,因此原告在市场内购物理应更为谨慎注意,但事发时孙阿婆却未注意脚下情况而摔倒,为此原告自身应负主要责任。
季张颖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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