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浙江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

突出五大重点 保障“舌尖”安全

  □本报记者 陈小平
  本报讯 8月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黄旭明在会上要求,各地要把示范省创建作为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载体,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作为全国唯一经农业部批复同意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省份,今年以来,省农业厅会同林业、渔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制订了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标准和时序安排,配套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制度体系。各地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抓手,坚持管出来和按标准生产出来并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根据第三方测评机构评估,首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群众满意度测评平均值为78分,超过了农业部下达的70分的要求。
  当然,各地在创建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环节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部分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乡镇一级力量较为薄弱;部分农业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有待加强,等等。
  会议对下一步抓好创建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确保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基本单元,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具体项目和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指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积极推进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统筹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检测资源,改善硬件条件,提升检测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共治平台,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共管;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和质量追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质量管控,完善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提升“浙江农产品追溯”声誉;全力做好G20峰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在细节上下功夫,于细微处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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