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后,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外出就餐要选择餐饮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级别高的餐饮单位,辨别食物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食材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做到不在无证场所、路边摊点用餐;不食用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物;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
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消费者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96317、96311、12331)。
汪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