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食品药品安全

镇海一商户售卖漂白鱼腥草被查

  “你们快点过来查一下,镇海骆驼蔬果市场农民批菜区有人将鱼腥草进行浸泡漂白后出售。”近日,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派执法人员跟随快速检测车直奔举报人所称的农民批菜区。“现场检查发现,确实有一家摊位的摊主正在出售一大桶浸泡在液体中的鱼腥草(共计15千克),同时,我们还在该摊位发现了已使用过的1袋焦亚硫酸钠(剩余6.9千克)和1袋一水柠檬酸(剩余7.7千克)。”现场检查人员说,他们在这一大桶中提取了一些鱼腥草在检测车上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含有二氧化硫残留。
  随后,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正式委托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该摊位销售的鱼腥草,使用的焦亚硫酸钠,一水柠檬酸进行了抽样检测。经初步查证,系当事人使用焦亚硫酸钠和一水柠檬酸浸泡新鲜的鱼腥草,目的是漂白,使其卖相更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中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与此同时,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一次紧急排查,并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及广大消费者发出相关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对于颜色异常的鱼腥草产品务必提高警惕,确保消费安全。
李飞 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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