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为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提速

  □本报记者 金国栋通讯员 李鹏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总体要求、发展重点、主要措施以及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新要求。
  《意见》提出,要以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为目标,以“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化服务为纽带,坚持“立足应用、面向市场,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创新驱动、人才为本,政府引导、依法促进”的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加快先进适用农业设施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着力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的应用覆盖率、渗透力和适用性、通用性、共用性,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意见》明确了下阶段我省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新增农机装备50万台(套),农机总动力达2400万千瓦,设施农业面积达400万亩,农业设施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主导产业、产业链各环节农业设施装备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设施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茶叶生产(名优茶采摘除外)基本实现机械化。
  《意见》提出,要围绕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全面扩大产业链各环节农业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建设一批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区;培育农机科技创新主体,建立农机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制度,加快研究开发一批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机装备新产品;完善农机农艺融合机制,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设施装备,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和试验示范我省紧缺的新产品,推进智慧农机建设;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作业、销售、维修、租赁企业等服务主体,建设一批具有农机作业、销售、维修、培训等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行业管理,将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适时将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纳入报废补偿范围,探索建立农机产品红黄牌制度。
  《意见》还明确了财政、税费、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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