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宁市许村镇开加工厂的李某,为了节省开支竟然找来朋友朱某私自改装电表,先后盗取电能价值1.5万余元。因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和朱某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我们发现李某的加工厂长期存在偷电行为,今天正式来报案。”1月6日早上,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接到许村镇供电所工作人员报案。
距离报案一个多月前,供电局工作人员在李某的作坊抄录电表时,发现其两台点网机(一种纺织机械)每个月的用电量和实际抄到的电表电量不符,开始以为是机器功率太大,电表受到大功率电流的冲击出现故障走慢了,随即更换了电表。
不久,工作人员在利用内部系统巡查时发现,李某作坊的电表又出现了问题,于是再次更换了电表。
可不到一个星期,工作人员发现该电表再次出现故障,经现场查看发现电表被打开过,这意味着电表走得慢不是电表坏了,而是被人动了手脚。
工作人员将之前换下的电表送往嘉兴检测后,发现电表的元器件被人为更换过,根本不是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
经营作坊的是李某及小舅子瞿某。李某是海宁许村人,45岁,曾经干过多种行当。2014年,李某和瞿某合伙买来两台点网机,利用家里的房子,搞起来料加工。民警走访发现,周围同类作坊的同一型号点网机,在加工相同产品的情况下,每台机器每月要比李某家费电1500余元。“开始还有点赚头,可是电费太贵了,一个月下来要近万元。”李某交代,2014年底,因为觉得电费太贵,他就动起了“省电”的念头。在瞿某和朋友朱某的帮助下,他偷偷更换了电表内的元器件,每月得以“节省”3000元左右的电费。
经核实,李某盗窃电能价值1.5万余元。因涉嫌盗窃,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瞿某被取保候审。朱某于春节前夕落网,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李武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