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安委印发《201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我省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做好八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围绕“两个创建”,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今年,我省要大力支持杭州、宁波两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市县联创工作格局。同时,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通过“两个创建”行动,协调推进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努力推动“十三五”期间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
围绕G20峰会食品安全保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围绕G20峰会食品安全保障目标,我省要组织全省食品安全大检查。同时,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六大提升工程”,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推两打”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围绕全程监管,着力提升治理能力。我省要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推行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加强网上订餐管理。今年,全省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和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要努力达到70%以上,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新增2000家。
围绕法规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严密高效的治理体系。今年,要认真编制全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试点,推动食品安全相关立法工作,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企业标准备案规定,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升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围绕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着力抓基层强基础。我省要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同时,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以及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围绕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着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今年,要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鼓励引导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监测网络,推进风险监测技术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交流。同时,还将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围绕共治共管,着力拓展社会参与新途径。我省要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网络。同时,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公示制度、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进监管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
围绕新形势新体制,着力推动责任落实。今年,我省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同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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