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畜牧兽医

秀洲完善生猪减量提质长效监管机制

  日前,嘉兴市秀洲区出台《关于生猪减量提质长效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属地负责强化管理、堵疏结合细化服务等措施,切实巩固生猪减量提质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防生猪养殖反弹,解决生猪养殖“低、小、散”问题。
  据悉,通过狠抓减量提质各环节,去年秀洲区生猪减量提质工作取得实效。截至去年12月底,全区养殖户已减至1532户、25294头,退养3371户、减量62616头,实现禁养区全面禁养,50头以上无环评规模户全部退养。“今年村级要抓牢日常巡查和数据更新,及时上报有关动态和意向。”秀洲区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镇、村两级组织逐户核查、实地年检中,对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一律督促劝退,有违法行为的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查处。
  据了解,散养户必须达到五个准入标准,即猪舍在限养区内;猪舍为自有合法猪舍,无违章猪舍;猪舍外治污设施封闭、齐全,无直排、渗漏和乱堆乱放粪污等现象;无逃避检疫、乱抛死猪、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无泔水养殖现象;有相应消纳土地,能定期清理干粪沼液并规范还田。规模场必须符合防疫要求,必须污染治理达标并常态运行,严格按照《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试行)》标准,做到“两分离三配套”设施完备,落实恶臭控制、粪污无害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或治污验收核定数量减量控量,不得超量养殖。
  在去年收取超量养殖差异化排污费113.88万元的基础上,今年秀洲区将继续实施差异收费,对符合准入标准的散养户,建议各村按“年存栏母猪1头、加上出栏肉猪2头”或者“年出栏肉猪10头”以内的最高上限要求限量养殖。限量养殖的参照市定标准收取养殖污染防治费,其他养殖一律加收养殖污染防治费。同时,通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辖区内禁养区实现全面退养。 丁珩 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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