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希师
本报讯 记者从2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通过对严重失信主体的信息曝光和联合惩戒,在全社会树立“违信必究、失信必罚”的理念。
据悉,目前,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检察院、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物价局、省旅游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等14家单位已相继出台建立本行业的失信黑名单制度文件,并在“信用浙江”网上专门开辟了失信黑名单专栏。截至目前,已在该网上公示12类失信黑名单信息,涉及89家企业和593个自然人。据省信用办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合力实施失信黑名单主体联合惩戒,在税收领域,将由18个省级部门单位联合对列入税收黑名单的企业采取惩戒措施。
下一步,我省要通过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带动社会信用体制建设。编制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目录清单,加大失信黑名单覆盖率、完善失信黑名单惩戒制度,加大对失信黑名单的联合惩戒,积极应用失信黑名单的典型事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为我省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信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