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今年24岁,去年9月,他被一个陌生人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里时不时会发一些视频,让他“大开眼界”。“我也不知道谁拉我进的群,我进去才发现,群里经常有‘有色’视频。”
当时抱着好玩的心态,小黄偷偷把这些视频下载并保存下来。他活学活用,自己也建了微信群,专门转发这些视频。“一开始就是发着玩玩,没想到靠这个赚钱。”
短短几天后,这个微信群里就有了80余人并且还在不断增长。小黄发片子有规矩,谁想看就得给他发微信红包。虽然事后他极力否认,称他不是以赚钱为目的,但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他的手机记录上,微信红包成百上千。小黄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审理查证,小黄向群里的微信好友转发的淫秽视频达136个之多。小黄一审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的“传播”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众之中进行传播,主要是指通过传阅、出借、展示、赠送、讲解等方式散布、流传淫秽物品。这种传播行为可以是在公共场合公开进行,也可以是在公众中私下进行。“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经常性地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或者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等等。
播放淫秽音像制品,实质上也是一种传播淫秽物品的方式,鉴于这种行为在传播淫秽物品的各项活动中比较突出,且危害也比较严重,本款将这种行为规定为一个独立的罪名。
和小黄一样,很多人都以为微信上发点色情内容,收点小红包没关系,是小事情。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以牟利为目的转发传播淫秽小视频达到20片次;不以牟利为目的,纯粹转发达到40片次,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家不要因为一时好玩求刺激而触犯了法律。 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