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乐清、青田、义乌、瑞安被列为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破冰前行

  □本报记者 蔡希师
  2015年12月27日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包括我省乐清、青田、义乌和瑞安在内的全国59个县(市、区)为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这意味着我省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领域将迈出新的步伐。
激活农村资产
  2015年12月28日上午,义乌市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中用自家的农村宅基地住房作抵押,从义乌农商银行拿到30万元贷款。季建中办有一家小型加工吸塑制品企业,每到年底都要为进货资金发愁。“家里最值钱的就是房子,农民住房以前不能抵押,只能东凑西借。是国家的好政策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随着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逐渐成为热点,许多农民开始盘算,自家农房(宅基地)一旦抵押,就是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活钱”。瑞安市南滨街道从事纺织业的蔡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通过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贷得40万元。“贷到的钱已拿去购买原材料了,房子带来了‘活钱’,这真是一场及时雨啊。”“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摆脱了对土地等资源的依赖,走上了创业致富道路。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是个‘资金库’。”温州银监分局有关人员说,农房抵押贷款能拓宽农民的融资渠道,有力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和新农村建设。
  有关专家表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对农民来说,有了财产变现的途径,真正显化了农村宅基地的权益。对金融机构来说,因为农民住房财产权能有效转化为融资条件,促进了信贷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普惠金融推广,最大限度地破解了“三农”融资困局。
探索改革路径
  如何有效激活农村资产,我省各地在试点获批前已进行有益探索。早在上世纪90年代,乐清、瑞安就先后试行农房抵押贷款。
(下转第2版)
(紧接第1版)申请贷款的农民以“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认可书”作抵押物,经审核后可获得房屋市场评估价50%-70%的贷款。但由于法律和具体操作中一些因素的制约,探索之路走得有些艰辛。
  2012年,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配套政策之一的《关于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实施办法》随后出台,从此,温州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逐渐有章可循。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80亿元,其中乐清和瑞安两地的贷款余额占92%。
  此次乐清和瑞安成功跻身59个试点县(市、区),意味着温州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由市县一级提升为国家层面,这也是对温州先前探索的肯定。“正式列入国家试点后,农房抵押贷款有了法律保障,相信会有更多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更多农民会因此受益。”中国人民银行瑞安支行相关人士说。
  由国家层面决定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更让有心以房贷款的农民吃了“定心丸”。“最近进货时资金紧张,家里最值钱的就是房子。前几天,有村民和我说,在乐清,农村宅基地虽属于集体资产,但能抵押,可心里还是不太放心。今天一大早得知乐清成为国家试点,心里真的很激动,感觉更有保障了。”家住虹桥镇的郑建国说。
亟需配套政策
  通过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了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让资源变成资产,从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接下来,会有更多的乐清农民可以用自有住房财产权抵押到银行申请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工作人员说,但农房不同于商品房,变现相对困难,如果出现还款违约,如何处置仍是难题。
  在银行层面,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还面临着不少困难。首先难在农民住房财产权的价格评估,商品房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有市场价做参考。农民住房财产权评估没有权威机构,目前只能由银行根据地段、造价做估算,所以银行相对慎重,不敢贷出很大金额。其次在抵押物的处置上,若出现违约,抵押物由谁处置,如何处置,这些都有待破解。
  义乌是此次试点之一。为顺利办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不久前,义乌农商银行制订了实施细则。对办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该行参照普通商品房,在利率上给予优惠。目前,农行义乌分行已开展对客户的登记储备,深入农村进行调研,服务意向客户。随着返乡创业人才的回流,农业的转型升级,资金开始向农业、农村流入,各种业态回归农村,农房的价值会被重新认识。农民住房财产权进入平台进行流转交易,将增强利用上的可操作性。
  有关专家表示,随着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是,无论改革如何推进,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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