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李军
12月5日,浙北等地迎来今冬首场大雪,多地晚稻出现不同程度的倒伏现象。自今年11月中旬以来,连续阴雨天气导致我省晚稻收割时间推迟,而按照政策性农保的保险合同,晚稻保险大多为11月30日到期。面对这一新情况,我省紧急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预案。按照预案,因降雪造成严重减产的晚稻可以按常规有序理赔。
雪灾影响多地晚稻倒伏受损
谈及晚稻受灾情况,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金星村种粮大户陈强根显得无奈:“因为阴雨天气多,田块泥泞,机械作业困难,收割时间较往年延后了10多天,未收割的600亩晚稻大约有30%又因降雪而倒伏,且随着气温升高开始发芽,损失较大。”
像陈强根一样遇到此类情况的种粮大户,在我省不在少数。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种粮大户金银燕今年种植的1200余亩晚稻降雪前还没有全部收完。他说:“受这次降雪影响,晚稻倒伏了20%左右。”
安吉县农作站站长曹建明告诉笔者:“今年全县晚稻因降雪倒伏减产30%,按照每亩600公斤计算,每亩损失达180公斤。目前,粮农正在积极抢收受灾晚稻,尽量减少损失。”
据了解,杭州的余杭、富阳、临安以及湖州的安吉等地晚稻受灾比较严重。其中,余杭报损面积达6万亩,富阳、临安和安吉报损面积均超过1万亩。
理赔期限已过粮农忧心忡忡
面对因灾带来的损失,陈强根有些困惑:“我投保的水稻种植险理赔到期时间为11月30日。现在已是12月,还有许多晚稻倒伏在田里,受灾损失仍可理赔吗?”
据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的周平介绍,我省的水稻种植险覆盖面较广,投保比例较高,最高一档保费为每亩45元,粮农只需承担7%。赔偿金额按投保水稻的不同生长期、损失情况等进行计算,每亩最高可获赔750元。
保险期间按照水稻在田间存活到收割的正常期限确定,以防出现水稻成熟但由于市场、品质、收割成本等原因不收割造成损失扩大的情况。因为理赔时间已到期,依据合同,今年的晚稻倒伏不属于保险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可以不对粮农进行赔偿。尽管如此,粮农仍希望特事特办。金银燕对笔者说:“今年情况特殊,虽然已过了投保理赔时间,但保险公司能不能给予适当的补助?”
大灾预案启动为农送上温暖
根据今年晚稻受灾的实际情况,12月7日,省农险协调办紧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与省共保体进行研究,认定今年连续低温多雨是造成晚稻大面积无法及时收割的主要原因,可以通过扩展晚稻保险期限,将因积雪倒伏的晚稻列入保险责任,为粮农送上“温暖”。
目前,省共保体与余杭、富阳、临安和安吉等地正在按大灾理赔预案积极开展灾后晚稻理赔工作。据曹建明介绍,近日来,安吉县政府紧急组成的3个专家组,会同人保财险工作人员正在各村勘定晚稻倒伏面积、查看晚稻受损程度,为下一步的理赔打好基础。
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农险部总经理王铮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由于今年情况特殊,理赔工作还需结合前期查勘定损结果具体推进。目前,各地的晚稻受灾损失情况还在统计,理赔方案需要和地方政府、专家、农户多方协商后再确定。”
针对这次晚稻受灾理赔中出现的新情况,省农险协调办的刘畅表示,明年会在充分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范围、优化完善保险条款,减轻粮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