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一熙 姜国良
贷款融资一直是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经济面临的难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淳安县作了大胆探索实践。
今年,该县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途径取得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及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作为抵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融资活动;凡在该县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包括林地、园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活动均适用该《办法》;贷款对象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办法》还规定了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的要求:一是由所在乡镇填写《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申请审批表》,呈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二是要有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三是要有所在村流转土地的会议纪要;四是要有农村土地流转费用承兑支付凭据。同时,还需填写《淳安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申请公示表》,由所在村公示5天无异议,逐级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办理。
截至今年8月底,淳安县有22家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办理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涉及流转土地面积2859亩,其中6家农业经营主体用913亩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成功融资875万元,融资时间均在1-3年,较好地解决了这些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及融资贵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仅深受诸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好评,也颇受县内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多家金融机构主动与有关部门就抵押贷款业务进行沟通协商。目前,淳安县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杭州银行淳安支行3家金融机构可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淳安县支行也在洽谈相关事宜。
淳安县现有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41家、家庭农场154家、农业龙头企业130余家及上千家农业大户等,每年农产品市场份额达几十个亿,需要资金数目可观,而耕地流转面积有5.7万亩,还不包括林地及园地,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空间广阔。对此,今年下半年,淳安县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规模流转的农业经营主体办证50家,到年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融资总额突破5000万元,逐步消弭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及融资贵的制度机制障碍,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
作者单位:淳安县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