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李某家的6亩承包地,每年是麦、花生轮番种植,长势很好。但令李某闹心的是,由于自家承包地离村子近,邻居家喂养的猪、羊、鸡经常跑到麦地、花生地里啃青,尽管采用在地头挖沟、用棍子阻挡、张网围堵等多种方法来阻止,都无济于事。眼看着地头大半截庄稼被糟蹋,无奈之下,李某用小麦、麦麸子拌农药,用盆盛好,在承包地里每隔几米放一盆,并在地头张贴告示:“该地块拌药了,谁家的牲畜要管理好,药死不负责。”
今年4月,邻居孙某家的3只羊带着3只羊羔,又跑到李某家的承包地里啃食麦苗,结果中毒死亡。不久,孙某家的12只鸡也被毒死。孙某因此共损失4500多元,要求李某赔偿。李某声称自己已张贴了告示,“有言在先”,孙某没管理好自家的畜禽才是导致鸡羊被毒死的原因,因此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分析: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李某的行为虽是为了保护麦苗不受牲畜啃咬,且下药之后已张贴告示告知周围村民,但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其行为有可能造成他人牲畜死亡,还故意将掺有农药的小麦、麦麸子盛放在地里,主观上具有毒害他人牲畜的故意,因此,李某对孙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孙某没有管理好自家畜禽,造成鸡、羊进入李某的承包地后误食了有毒的麦麸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大小,法院判决李某承担赔偿责任的70%,赔偿孙某3150元,孙某自行承担30%责任。 韩群长 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