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法制

……案例分析……

小狗乱窜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宁波的翁女士这两天有点郁闷,在绿灯情况下开车过马路时,3只狗突然窜了出来,其中一只撞上了她的车,好在狗狗只是受了轻伤。翁女士以为这是流浪狗,就开车走了。没想到当天下午,她接到了交警的电话,狗主人查看监控后找上了她,要求赔偿。
  7月8日下午1点48分左右,翁女士开车外出办事。经过鄞州四明中路广德湖路口时正好是绿灯,她就把车开了过去。正在这时,3只狗横穿马路闯了过来,翁女士避让不及,车子和领头的小狗撞上了。看看狗狗没什么大事,也没有主人在旁边,她以为是只流浪狗,就开车走了。
  直到下午接到交警的电话,翁女士才知道,她撞到的是英国猎犬,是别人养的宠物狗。
  这只英国猎犬是余先生的,他在事发路口附近开店。3年前,他花了8000元买了两只杰克罗素梗英国猎犬,4个月前又买了两只同样品种的小狗。
  那天下午,余先生准备外出遛狗时,发现笼子里一大两小3条宠物狗不见了,只剩下一只拴着绳子的大狗。他慌忙四处寻找,终于在四明中路广德湖路口找到了3只狗,其中一只倒在地上。余先生报警。
  交警调取路口监控,发现狗是被一辆红色马自达撞的,也就是翁女士的车。接到交警的电话,翁女士也爽快承认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狗,不过并非逃逸,而是不知这是有主人的宠物狗。
  后来余先生和翁女士来到交警队处理事故。余先生说,他的狗都有养犬证,狗狗被撞伤,他很心痛。
  那么,车子与狗相撞,算不算交通事故,又该如何确定责任?
  分析:本次事故中,翁女士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余先生作为狗的主人,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也有一定的责任。余先生作为宠物狗的主人,在宠物过路口时,一定要在主人牵引下安全通过;而作为驾驶人,翁女士通过路口时,需要减速观望慢行,确认安全才能通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翁女士一次性拿出1000元作为小狗受伤的补偿,并约定今后双方无涉。 朱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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