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舟山市在舟山本岛(包括金塘、册子、朱家尖)范围内,率先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农药包装物容积的缩小,农药包装瓶、袋的数量逐年增多,农户使用后,普遍将农药空瓶、袋随意丢弃在田埂、河沟、空地中,严重影响农村环境安全。
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防止农药二次污染,舟山市专门成立了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市、县(区)农林与渔农村部门为该项工作的监管主体,市、县供销社为责任主体,市禾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为回收主体,基层农资经营网点为实施主体。
据了解,回收、运输、储存、人工等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农户持贴有“舟山回收”标签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到具有回收资质的基层农资网点投售,农药空瓶每只0.4元,农药袋每只0.2元。回收点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将由舟山市禾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存放到该公司封闭仓库中,到一定数量后,最终运到具有处理资质的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李荣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