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论坛

五常大米的沉浮“农业再造”的缩影

  ——《羊城晚报》载文说,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大米年产量至多为105万吨,但全国市场上标售的“五常大米”至少有1000万吨……记者随即在五常市采访了多家米业企业,一些厂家将不同品种稻谷掺在一起,加工成所谓“调和米”。甚至,由于“调和米”需要大量外地稻谷,五常市周边市县甚至吉林省个别乡镇,专门种植一些水稻给五常水稻做“配套”。
  现实中,针对“五常大米”的打假行动,时常面临两个层面的掣肘。一方面,仿冒者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技术策略,善于规避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则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作用下,“其他地方”明显缺乏尽心打击假五常米的动力。
  非但如此,“五常大米”所遭遇的内忧外困,更表现在内部生产环节的混乱与无序。在共同的“原产标识”下,五常当地的米业企业,却未曾形成共同的生产流程、共同的产品标准。于是乎,有厂家坚持做“单一品种的五常大米”,有厂家却堂而皇之地加工所谓“调和米”。这种源自内部的价值取向和工艺规范的分裂,势必将稀释“五常大米”整体的品牌含金量。
  缺乏必要整合的“五常大米”产业链,仍是小农生产、分散农业的典型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渠道成本奇高,而且极可能呈现出短视、无序的状态。而现代意义上的“名产农业”,理应意味着本地价值认同的一致化,意味着生产过程的规范化——显而易见的是,只有尽可能精简“输出窗口”,培植起“产地标识”所对应的知名企业,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五常大米”的信誉重建。
  “五常大米”的走红与坎坷,足可以被当成是传统农业现代化改造的一个缩影。它既展示了“品牌名产”战略所能带来的红利,也揭示了传统生产模式所蕴含的危机。相较于培育起一个卓越的农产品品牌,如何在“品牌收获期”理性而为,或许是一个更值得探究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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