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经常开口向家里要钱还债。姚父多次替他还债,苦口婆心劝他改掉赌博的毛病。姚某每次满口答应,但实际并未改正。姚父伤透了心,将他赶出家门。谁知,到了外面后的姚某,打着老父的旗号到处借钱,弄得债主天天上门来讨债。姚父一怒之下,登报声明和姚某脱离父子关系。
前不久,姚父去世,姚某要求继承老父的财产,遭到姐姐拒绝。随后,姚某将姐姐告上法院。那么,姚某有权继承姚父的遗产吗?
说法: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姚某和姚父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遗产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姚父在亡故后并未留下遗嘱,其遗产适用法定继承。姚某的姐姐和姚某均是姚父的子女,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丧失继承权: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姚某并不具有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情况,仍依法享有继承权,但鉴于姚某并未对老父尽到赡养义务,故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陶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