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提出将江苏、安徽两省和浙江的宁波、嘉兴、义乌、龙港等62个城市(镇)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试点方案》提出了五大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根据《试点方案》,各试点地区要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雍敏/文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