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今后医师可以多点执业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医师合理流动,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区域注册,以促进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其中,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摘自《人民日报》 白剑锋/文2015年1月14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