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廷尚 通讯员 李鹏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山地多、平地少的地貌决定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机化发展中,必须闯出一条符合浙江实际的发展路子。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浙江农机化事业开始步入依法促进阶段。十年来,我省立足创新谋发展,为农机化发展注入了不竭动力,走出了一条优质、高效、富有浙江特色的发展道路。
创新理念,农机化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这是我省适应农业产业众多的实际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提出的理念。正是这一理念的落地,推动了农机化工作由单纯的拖拉机管理向全行业促进和管理转变,从而实现了农机化的大发展、大跨越。
2004年以来,全省依托购机补贴新增各类农业机械94万台(套)。预计到2014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2460万千瓦,百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89千瓦,居全国第三位。
在农机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存量结构不断优化,大量高性能农业机械及设施装备被广泛应用,大中型拖拉机、高速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逐步取代传统农业机械,钢架大棚、玻璃温室逐步取代简易塑料拱棚和日光温室。果蔬菌茶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储藏保鲜等主导产业机械快速增长,逐步改变了粮食生产机械占主导的局面,“大农机”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十年来,“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浙江农机化事业的亮点和优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5%,增长22个百分点,居南方水稻产区第一位;稻麦年烘干量突破250万吨,烘干率达40%,居全国第一位;农机装备制造业总产值达到760亿元,跃居全国第四位,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机装备制造大省;茶叶生产关键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大众茶类修剪、采摘机械化水平近90%,名优茶机制率达到95%;设施栽培面积以年均20万亩的速度快速增长,已达到315万亩,应用领域从蔬菜产业延伸到十大主导产业。
各类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大量应用,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减少了农业劳动力投入。这十年,是浙江农机化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
创新政策,农机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创新驱动发展。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政策制度上的改革与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机作业环节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设施农业设备补贴、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等政策,构建起了一套适合我省实际的支撑保障有力的农机化政策体系和财政投入机制,持续优化了我省农机化发展环境,同时也为全国农机化发展提供了经验。
2007年,我省就率先出台实施农机作业环节补贴政策,对水稻机插、统防统治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2008年,将每亩补贴标准提高到40元,并将油菜机收纳入补贴范围。在政策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了机插,机械栽植面积从几千亩试验扩大到301.1万亩,栽植机械化率达到24%,有力突破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卡脖子”环节。
也是在这一年,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随后,实施拖拉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本省籍拖拉机报废后购买补贴目录内机具的,在享受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追加10%的补贴。2011年底,出台了《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12年先行对拖拉机报废实行补偿,农业部、商务部、财政部还将我省列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份。截至目前,全省已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8595台,从而确保了农机作业安全。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我省不断创新完善政策操作办法。2012年下半年,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办法,将补贴资金改省级结算为县级结算,农民由差额购机改为全价购机,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购机农户,被农业部、财政部列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创新试点省份,目前已在全国推广。同时,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2013年,我省进一步研究完善操作办法,推行“先买后办、审批下放”做法,即允许小额补贴机具先购买后申请补贴,并将审核审批权下放至乡镇,简化操作,方便农民购机。2014年,省级及以上农机化财政投入6.5亿元,是2004年2000余万元的32倍。
金融支持农机化政策的创新,有效缓解了农民购机资金的压力。近年来,我省积极在农机信贷、农机保险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推出了担保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农机具综合保险等方式,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2012年,省农机局与中国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到在2013-2015年间向全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生产企业授信200亿元,帮助农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全省共落实相关贷款资金1.2亿元,较好地解决了农机化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问题。今年4月,省农机局和安信农保浙江分公司签订农机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在全省推行农机保险业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微耕机等危险性大、易受灾的机具可以投保,这让农机(粮食)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种粮)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吃上了“定心丸”。
创新服务,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深化
浙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祥地,也是最早探索以农业机械共同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的省份。
十年来,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服务主体规模不断壮大,实力不断提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
我省通过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及育秧、烘干等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机制,推行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等农业生产性外包服务,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和效益,以服务的规模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有效加快了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
各地更是把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为农机化发展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收、代烘等统一机械化作业,大力推进“菜单式”、“全程化”、“保姆型”等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完善以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为代表的服务载体。以产业链为纽带,引导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生产维修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产前、产中、产后及维修、销售等环节资源的整合和对接,提升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使农机作业服务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新亮点。2013年,全省实现农机作业服务收入144.7亿元,为农民人均增收超过400元。
此外,我省还制定出台了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行统一农资采购、调度使用、作业质量、收费标准、维修保养和培训教育“六统一”生产管理模式,提升合作社管理服务和技术综合实力。同时,深入实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打造农机化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成为发展农机化的中坚力量。
如今,农机专业合作社、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农机4S店等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呈现出组织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延伸,实现了从单一环节的作业服务向全程化的作业服务转变,并向农机销售、农机维修等服务延伸。
目前,全省已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5000多家,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373家,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近5000个,承担了全省70%以上的机械化作业量,基本形成了适应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创新管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在农机化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积极探索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建设。
为弥补农机监理和公安交警彼此短板,整合双方管理资源,有效遏制农机事故高发态势。2005年3月,安吉县公安局驻农业局公安联络室挂牌成立,开创了新时期警农合作的先河。
之后,全省各地迅速学习推广安吉模式,市、县两级农业(农机)、公安部门积极探索警务联络室运行机制,形成了农机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1个市、县成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形成了警农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地依托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巡查,有效遏制了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促进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秩序的好转,为确保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零增加”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省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积极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广泛开展主题宣教活动,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农机安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已形成32个部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342个示范镇(乡、街道)、305个示范合作社的辐射面,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
此外,我省为适应农机化发展新形势、新要求,逐步扩大农机安全监管范围,由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为主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设施农业装备等所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全方位延伸,农机安全监管更加全面到位。
在农机总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我省实现了农机事故的有效防控,农机安全生产呈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2013年,全省发生农机事故459起、死亡193人,比2003年分别下降81.9%和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