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农业部首次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公报

  12月17日,农业部首次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公报》反映了全国各区域耕地质量状况、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和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并为有针对性地做好耕地质量建设、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提供了依据。
  根据《公报》,全国18.26亿亩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8.1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具备一定基础,障碍因素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5.10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9%。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农业部种植业司司长曾衍德说,下一步,农业部将以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划定成果为基础,推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等措施,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夯实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长远基础。同时,抓紧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加快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耕地质量、土壤墒情、肥效三大监测网络,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发布耕地质量动态变化信息。
(摘自《经济日报》 乔金亮/文2014年12月18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