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供销

供销社改革取得突破

  □本报记者曹丽娟
  本报讯 今年三四月间,浙江等四省被列入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至今这项改革进展如何?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自供销社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以来,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一些改革已取得点上突破。
  据省供销社主任马柏伟介绍,自6月5日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试点单位按照省供销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部署,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一些改革已取得点上突破。比如,在组织体制上,“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6个试点地区的改革方案已经制订;在经营创新上,资金互助会试点取得突破,宁波市专门出台《关于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在服务创新上,全省“三化两平台”(农资服务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和“智慧农资”、“庄稼医院”平台)和“网上供销百馆万店”建设均取得较大进展;在企业改革上,杭州市供销社实施企业股权流转改革,嘉兴市供销社完善企业绩效考核机制等。
  马柏伟表示,虽然一些改革取得了点上突破,但我们也要看到,试点工作总体上还处于探索推进的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改革动力不强,一些地方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自我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改革目标不清晰,缺乏对改革推进的深入研究,体制改革不够深入;为农服务能力提升的基础较差,尤其是基层组织薄弱的问题还较突出;争取政策支持的力度不够,改革环境有待优化等等。
  马柏伟说,当前供销社改革的大环境和氛围很好,各级供销社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早出成效。要把握主动权,积极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抓好已有的资金互助会试点,发挥农信担保、小额贷款等主体的服务功能;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涉农企业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发展,以电子商务和产融结合为突破口,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以龙头为依托促进联合合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加强领导,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各项改革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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