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食用织纹螺有中毒风险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再次发布了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近期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豚毒素。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指甲盖大小。
  织纹螺含有河豚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原卫生部2012年公告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醒公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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