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将在7月-10月组织开展龙井茶感官质量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专项监测。
本次专项监测项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龙井茶产品感官质量,依据GB/T23776-2009《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18650-2008《地理标志产品龙井茶》,判定样品感官质量与所标示级别的龙井茶感官质量要求符合情况。二是龙井茶包装标志、标识、标签,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龙井茶包装管理办法(2014版)》,审查龙井茶证明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标签、龙井茶产区名称等相关标志(识、签)的规范使用情况。
为统一标准,茶样感官审评和包装标识审查将实行集中评审,由相关茶叶质检机构、地理标志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完成。抽检结果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反馈给龙井茶产区茶叶主管部门和受检企业,作为龙井茶证明商标期满换证的重要依据。对于龙井茶质级不符、标志标识标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将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 陆德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