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言论
精准扶贫须建立分权制度
  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下发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对贫困户和贫困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
  年年扶贫年年贫,扶贫究竟难在哪里?
  首先是对象识别难。做一次全国性的贫困对象普查虽然有效,但成本太大。目前全国采取的方式是按2011年人均每年2300元的贫困线,即按照13.4%的贫困人口比例,下达指标到村里,再由村里上报具体扶贫对象。这样,虽大致知道有多少贫困人口,但具体是谁、贫困原因、脱贫意愿等信息都无从而知,于是很难制定相应脱贫策略,精准扶贫。
  另一个难点是扶贫资源如何下到最基层。以往众多专家批评政府不放权,然而,研究发现,分权的最大障碍并不在于政府,相反,在于农村,在由基层精英组成的利益结构。他们一方面以政府代言人的身份与农民讨价还价,建立权力和利益空间;另一方面,代表农民与政府协商,获得更多的扶贫资源。
  对于这些扶贫资源的处置,基层精英们一般会优先分配给“自己人”,这些人包括亲戚朋友,也包括支持他的选民。但出于长期管理和不要“授人以口舌”的考虑,也同样会分给其他村民。对于一些意见较大的贫困户,他们一般采取“轮流来”的安抚措施。于是,扶贫资源成了一些人寻求其政治合理性和“双向代言人”身份的有力工具,从而使得扶贫资金成了“一碗水,平均洒”,穷人依旧穷,富人也不过占点小便宜而已。
  解决这一核心矛盾的关键,是建立分权式的使用、监管和考核制度,让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经营主体分离。在农村,村委会对于贫困户的识别、致贫原因的分析还是非常有效的。但由于权力和利益过于集中,这样的资源产生了异化。可以采取第三方机构的方式负责扶贫资金管理,在村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精准扶贫。
  当然,单纯依靠国家的补贴,并不能解决精准扶贫的问题。如果说扶贫资源是外力的话,那么,在外力的基础上,还要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建立起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摘自《光明日报》 李小云/文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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