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幕式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要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不讲诚信者付出高昂的经济和声誉代价。
将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失信企业公之于众,让唯利是图的黑心老板成为“过街老鼠”,公众会以脚投票,选择不消费、不合作,最终“饿”死企业,使其除了自动退出别无选择。要问这种办法是否可行,不妨看看“差评”对网店的威慑力。网上开店,口碑和信誉至关重要,对于规模不大的卖家来说,几个“差评”足以致命。假如“食品安全黑名单”完善起来,公众能轻易获得相关信息并付诸行动,上榜企业还不醒悟,一条路走到黑,等待他们的命运是什么就不难想象。
此前,上海、深圳、青岛、浙江等地已开始试水“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深圳去年9月1日首次公布“食品安全黑名单”,共有17家企业 (个体户)、31名负责人或经营者“榜上有名”。甘肃省还建章立制,于2011年出台了《甘肃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 (试行)》。上月初,食药监总局首次在其官网公布全国581家食品黑名单企业。再联系此次高层表态,国家层面的“食品安全黑名单”可谓呼之欲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大过天,“食品安全黑名单”亦当审慎。食品企业出现产品安全问题,原因很多,可能是主观故意,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譬如标准滞后、工艺落后、原材料出问题、检测手段跟不上等等,甚至遭到同行恶性竞争的陷害。如果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出事企业拉入“黑名单”,恐怕有失公平。
食品安全信息事关消费者权益、企业利益、社会稳定等,在信息采集(包括采集主体、途径、方式等)、信息发布 (发布内容、渠道、时效等)、信息纠正等方面,必须遵循一套法定的规制,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与权威性,避免因政出多门对企业造成“误伤”,或因无章可循而让制度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一个全面的、权威的信息库必不可少。在手机互联网时代,手机APP无疑是一个利器。将“食品安全黑名单”制作成APP,让公众随时随地可以在购买产品之前,通过扫描产品条形码,了解到产品或企业的信息,看看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看看生产企业是不是在“黑名单”之中。开发一个手机应用软件不难,难在有全面的、权威的、及时的信息来满足用户需求。
“黑名单”与“红名单”同时上线,监督效果将更可期。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