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蔡希师
本报讯 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6月5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发布了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改革做出部署。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副省长黄旭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供销社主任马柏伟对下一步改革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四个试点之一,我省供销社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基层组织改造、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把供销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推进浙江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方案提出了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和举措。
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打造“三位一体”的综合组织。由省、市、县(市、区)供销社分级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吸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组织参加。省供销社已确定3个市、21个县(市、区)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打造“三位一体”的基层服务组织。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基本实现“两个覆盖”,即基层供销社乡镇全覆盖、经营网络行政村全覆盖。2016年底前,全省建成700家经营服务综合体。
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与生产合作的力度。各级供销社将采取产权结合、牵头领办、业务连接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2016年底前,农民合作社稳定在4000家左右,示范社比例达到50%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达到100家。
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实现与信用合作的结合。省供销社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选择21家单位开展资金互助会建设试点,同时继续发挥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组织的作用,构建以供销社资本为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共同参与、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在缓解农民资金需求的同时,帮农民理财,为农民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