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农发办: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提出,今年国家农发办将试点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形成的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选择10个左右省份进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交由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农民广泛享有的试点。
  国家农发办对此还提出了实施方案:一方面,试行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自主经营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所获得的红利,在提取规定的公积金和资产折旧以后,由流转土地承包权的全体社员分享。另一方面,继续试点龙头企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由农民合作社或农民持有。农业综合开发支持龙头企业产业化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企业拿出不低于30%,逐步达到50%,使流转生产基地、提供农产品加工原料的农民或合作社作为优先合伙人,参与企业分红。
  (据光明网 张雯/文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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