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国务院:开展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通知》指出,此次督导范围涵盖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包括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课桌椅、数字教育资源和接收设备配备等基本办学条件,学生住宿、饮水、就餐、如厕、上下学交通、取暖等基本生活条件,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营养午餐、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公用经费保障、课程开设等14项内容。(据教育部网站 赵亚楠/文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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