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琳 见习记者 蔡希师 通讯员 陈再时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项举措,为粮食生产再添力。
据悉,今年,省财政安排粮食产销扶持资金预算达10.9亿元,其中扶持粮食生产9.2亿元,比上年增24.8%,力争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的目标。
订单品种增加 保险范围扩大
今年我省在继续实施订单早稻谷、订单水稻种子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早稻谷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订单水稻种子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奖励300元;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省级储备粮订单品种新增本省产小麦、晚稻谷。省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省级储备小麦和晚稻谷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小麦、晚稻谷每50公斤分别奖励30元、20元,每亩最高奖励分别为150元、180元。
今年我省将继续对水稻、大麦、小麦种植农户实行政策性保险,其中水稻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或600元,保费为每亩30元或45元;大小麦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费为每亩22.5元,各级财政对保费给予93%的补助。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保险办法,在费率不变的基础上,今年将旱灾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将水稻、大麦、小麦保险每次事故的相对免赔率从30%下调到20%。
新增旱粮直补 扩大农机补贴种类
今年,我省在继续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直补政策的同时(稻麦种植大户每亩补30元、油菜种植大户每亩补20元),新增了旱粮直接补贴。对连片种植规定旱粮作物100亩以上的,每亩补125元;对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100亩以上的,每亩补20元。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155元。
继续实行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补贴对象的农机具种类,对插秧机、粮食烘干机械等继续实施省、县累加补贴。省里对已建成和在建的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继续按每亩10元标准安排水稻集中育秧补贴资金,补助接受统一育供秧服务的农户。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以及接受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面积500亩以上)的植保、粮食、农机等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继续分别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
开展贷款贴息试点 扶持新型主体发展
我省今年将开展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试点。在粮食生产环节中有贷款需求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向当地农信机构申请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中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一般采取信用贷款方式。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据省农业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省里的粮食产销政策,种粮农民来自种粮的补贴收入将继续增加。以种植一季早稻、接受水稻机插和统防统治服务并交售订单粮测算,种粮农民一般可以享受每亩300多元的省级补贴,种粮大户可享受的补贴则更多。另外,国家将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平均每个种粮农户可以获得每亩60元以上的补贴。因此,种粮农户可以享受到的省以上补贴资金每亩就达360元以上。《通知》还就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扩大耕地保护补偿试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和产销合作、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和监管等方面明确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