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传播善行何必刻意雕琢

  撞倒老人后辞去工作、打算陪护老人的18岁打工女孩石芳丽,成了她的家乡广西上林县的学习典型。近日,该县领导不远千里到石芳丽打工的地方,看望和慰问石芳丽。这些举动让两位当事人都感到意外,表示有点“拔高”了。
  当事人有这种感觉,很正常。石芳丽让人感动之处,在于她所做的事情,超出了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而激发了人们的道德认同感。如今当地又是号召向她学习,又是进行慰问补助,这就有意无意忽视了石芳丽正是撞倒老人的当事人,本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当地的做法偏离了公众的感受,也在某种程度上拉低了典型的标准。
  不否认当地弘扬正气、传播善行的良好初衷。只是,宣传方法过于老套,难免效果不佳。榜样的力量,贵在真实自然。传播善行,不必刻意雕琢。只有尊重事实,不渲染、不伪饰,才能为人们接受。而高高在上、脱离实际,单方面进行的道德灌输,很难深入人心。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榜样,只怕会人人敬而远之。
  什么样的榜样最有说服力?那些老百姓自觉认可、自发传播其感人事迹的人物最有说服力。比如双手接住坠楼女童的吴菊萍,她的事迹一开始就在媒体、网站上流传。又如“最美司机”吴斌,他生命最后时刻的那段视频,至今仍在网上传播,感动着许多人。
  石芳丽的事迹不乏感人细节,她的做法也有值得赞赏之处。但针对这个事例,被撞的韩大爷的举动同样难能可贵。双方基于法律和道德基础上的善意和解,赋予这起普通交通事故格外的意义。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大家都能彼此体谅、多为他人着想,“扶不扶”还会成为话题吗?而这样的善意,原本就不需要过度拔高,也能让人感觉温暖。过度拔高,反而会令当事人也令公众反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尊重公众的真实感受,用老百姓的语言讲述“人间有爱”的故事,这样的典型宣传才有听众,才会服众,也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摘自《京华时报》 顾昀/文201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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