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乡市出台《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根据行政约谈制度,食品安全行政约谈的对象为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行政约谈一般以召开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约谈前,由组织约谈单位发出书面通知,注明被约谈人、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人按时参加约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约谈时,组织约谈单位就存在的问题等提出质询,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约谈过程将作记录,并建立食品安全约谈工作档案。约谈后,被约谈人根据约谈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此外,被约谈对象还要在整改后15日内将书面整改报告上报组织约谈单位。组织约谈单位对约谈事项和约谈内容进行后期督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